为进一步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根据《甘肃省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和《定西市2021年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工作方案》要求,针对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专编专用、只增不减、缺一补一”的原则,决定从乡镇在岗未入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招录优秀人员担任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全县共补充招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3名。分别为:洮阳镇杨家店村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龙门镇石家铺村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新添镇大营坪村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
二、资格条件
补充招聘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除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乡村服务的“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扶持一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等项目人员中尚未入编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有1年以上党龄、2年以上乡村行政工作经历。
3.户籍在临洮县或在临洮县服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资料,在县委组织部(统办1号楼207室)报名。此次补充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用。
3.报名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政审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定西市2021年度选聘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一式三份,可在临洮党建网下载中心下载),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电子版。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报考人员和所在单位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资料,县委组织部联合编办、人社、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笔试及后续程序。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于12月17日到县委组织部(统办1号楼207室)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准考证》的,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12:00。
(四)携带证件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严格考场秩序
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笔试全程录像。
(六)成绩公布
12月19日在临洮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照岗位计划选拔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需带证件、面试要求等内容在临洮党建网发布,并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及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六、确定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拔计划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人员名单12月21日在临洮党建网上公布。
七、考察
由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为12月21日。考察采取审核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报考人员的综合表现情况。考察突出岗位匹配度和人岗相适,围绕履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作风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根据考察结果,县委组织部按照选聘计划研究确定初选人员。
八、资格复审
根据报名信息以及初选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信访、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劳动监察等部门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九、体检
初选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通过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按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在临洮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迅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选拔规定的,取消资格。
十一、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乡镇党委根据县委组织部通知,任命聘用人员为村党组织书记。聘用的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安排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并逐级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免去其村党组织书记职务,符合有关条件的继续作为项目人员进行管理。
十二、待遇管理
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的身份、工资、职级与乡镇在编在岗事业干部相同;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管理,身份、晋升由县委组织部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原则上不少于5年,确因工作需要,报省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调整交流。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全职在村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和所任职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每年单独对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考核。
补充招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工作期间,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932-224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