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换届工作开展以来,一批优秀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部分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出现空缺。根据《甘肃省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空缺岗位补充选聘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21〕63号)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县委组织部决定对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全县共补充招聘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3名。分别为:平襄镇中和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陇阳镇水泉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三铺乡党堡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
二、资格条件
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甘肃省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有关规定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乡村服务的“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扶持一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等项目人员中尚未入编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有1年以上党龄、2年以上乡村行政工作经历。
3.户籍在本县或在本县服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8:30至12月17日下午18:00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红底、2寸、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项目生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含党龄、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岗位等要素,需服务所在乡镇党委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县委组织部留存)到县委组织部514室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县委组织部按照统一格式,印制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准考证》的,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地点
报考人员在县温泉路学校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
(四)携带证件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严格考场秩序
县委组织部协调公安、卫健等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考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近14天有过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时需配合测温,全程佩戴口罩。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坚决进行查处打击。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加强对笔试考场内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六)成绩公布
县委组织部负责阅卷并统一汇总笔试成绩后,于12月19日在通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通渭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供考生查询。
五、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于12月20日上午9:00统一开始。面试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按报考本县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县委组织部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通渭党建网发布,电话通知本人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确定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选聘计划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于12月21日在通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通渭党建网上公布。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员。
七、考察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确定的考察人员按照1:2比例进行差额考察。考察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突出考察岗位匹配度和人岗相适,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履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作风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到考生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委组织部按照选聘计划研究确定初选人员。
八、资格复审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县人社局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九、体检
初选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于12月22日在县人民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按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县委组织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于12月23日至29日在通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通渭党建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县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选聘规定的,取消选聘资格。
十一、审批与备案
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情况,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乡镇党委根据县委组织部通知,任命聘用人员为村党组织书记。聘用的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安排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并逐级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免去其村党组织书记职务。
十二、待遇及管理
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的身份、工资、职级与乡镇在编在岗事业干部相同;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管理,身份、晋升由县委组织部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原则上不少于5年,确因工作需要,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调整交流。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全职在村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和所任职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每年单独对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考核。
选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工作期间,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询电话:通渭县委组织部;0932—5912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