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2021年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定西市安定区2021年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任务
针对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专编专用、只增不减、缺一补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继续从乡镇在岗未入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对截止2021年12月底前空缺的1名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补充招聘。
二、招聘条件
补充招聘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除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乡村服务的“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扶持一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等项目人员中尚未入编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有1年以上党龄、2年以上乡村行政工作经历。
3.户籍在安定区或在安定区服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组织推荐及报名(12月13日至17日)。本次招考在区委组织部620房间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交《定西市安定区2021年度选聘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所在单位根据政治素质、服务年限、工作业绩等现实表现,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报考。区委组织部、编办、人社、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笔试及后续程序。
2.领取准考证(12月17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于12月17日到区委组织部620房间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准考证》的,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3.笔试(12月18日)。笔试时间统一为12月18日上午9:00至12:00,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考点另行通知。
4.公布笔试成绩(12月19日)。对笔试成绩在定西市安定党政网、安定党建网进行公布。
5.面试(12月20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岗位计划选拔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需带证件、面试要求等内容,在定西市安定党政网、安定党建网进行公布。电话通知本人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6.确定考察人员(12月21日)。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拔计划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在定西市安定党政网、安定党建网公布。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考察(12月21日)。对确定的考察人员按照1:2比例进行差额考察。考察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突出考察岗位匹配度和人岗相适,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履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作风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结果,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聘计划研究确定初选人员。
8.资格复审(12月21日)。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政法、公安、信访、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劳动监察等部门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9.体检(12月22日)。对初选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经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后,按笔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0.公示(12月23日至29日)。区委组织部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在定西市安定党政网、安定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应迅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选拔规定的,取消资格。
11.审批备案(12月30日)。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情况,汇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乡镇党委根据区委组织部通知,任命聘用人员为村党组织书记。聘用的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安排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并逐级报省、市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免去其村党组织书记职务。
12.待遇管理。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的身份、工资、职级与乡镇在编在岗事业干部相同,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由区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管理,身份、晋升由区委组织部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原则上不少于5年,确因工作需要,报省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调整交流。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全职在村工作,与区委组织部和所任职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每年单独对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考核。
招聘工作要面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生可拨打电话0932-8217112咨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