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单位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迫切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关于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提升信息中心的整体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共计5人(软件开发岗位1人、硬件管理岗位2人、信息资源规划管理岗位2人)。
三、岗位职责及技能要求
(一)软件开发岗位(1人)
岗位职责:
1. 负责政府网站及其它二级网站(WEB/WAP)的架构设计;
2. 负责政府OA系统软件的规划、设计及测试;
3. 负责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软件规划、设计及测试;
4. 负责全市应急指挥系统有关软件的使用及维护;
5. 负责信息中心各类软件系统的重构、优化及安全工作;
6. 负责信息中心与其它合作公司的软件技术对接;
7.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与软件相关的技术工作;
8. 参与信息中心节假日值班和夜班值宿。
技能要求:
1.熟悉常用计算机语言(c、c++、java、.net等)
2.具备一定的软件研发技术能力,有编程实践经验;
3.能搭建各种应用环境;
4.熟练掌握一种或多种数据库技术,如Oracle、Mysql、SQL、等,熟练使用sql语句;
5.具有较高的计算机英语水平(借助词典可阅读原文)。
(二)硬件管理岗位(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信息中心机房的技术保障工作;
2.负责信息中心各种技术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3.负责信息中心各种应用系统网络架构的设计、集成工作;
4.负责信息中心安全管理工作;
5.编写系统维护技术方案;
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与硬件设备相关的技术工作;
7. 参与信息中心节假日值班和夜班值宿。
技能要求:
1.熟悉网络基础知识。
2.能够独立搭建各种计算机应用网络。
3.能配置各种网络设备。
4.熟练进行服务器各种操作系统的安装和配置。
5. 具有较高的计算机英语水平(借助词典可阅读原文)。
(三)信息资源规划管理岗位(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政府网站及二级网站的信息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工作;
2.负责政府OA系统的信息资源规划设计工作;
3.配合政务公开办编制政府公开目录;
4.负责政府各部门上报信息的编辑、审核工作;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与信息资源规划管理相关的技术工作;
6. 参与信息中心节假日值班和夜班值宿。
技能要求:
1.了解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模式,掌握信息资源规划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了解信息资源规划的组织实施方法、工作步骤;
3.能够制定并组织实施基于信息资源规划的信息化建设整体解决方案;
4.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能独立编写信息资源规划设计方案,能对上报信息进行文字加工;
5.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信息安全意识,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可靠。
四、招聘对象
1、软件开发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软件工程专业学历且具有三年以上软件工作经验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软件工程专业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职称);
2、硬件管理岗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专业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职称);
3、信息资源规划管理岗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职称)。
五、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市人社局网站、市电视台、佳木斯日报、市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7 月 28日— 8 月 3 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软件开发岗位报考者要求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且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或者职称条件;硬件管理岗位及信息资源规划管理岗位报考者要求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且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或者职称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者所报岗位必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技术职称相符合。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处罚的人员和曾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③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4日至8月10日。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市行政中心一号楼0132房间。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13日。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信息中心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核发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结束后经汇总,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数3 倍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综合测试
1、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核对,坚决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行为;
2、由省市专家组成专家组(7人)封闭出题,统一考试,成绩以100分计算,每个专家打分相加后进行平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综合测试成绩;
3、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并委托中心医院进行体检。经政审、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对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测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并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由市编委办办理落编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市政府办机关党委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对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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