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第三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6人(8月26日-27日报名)

时间:2024-08-23 11:36:00   来源: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求职招聘# #2024年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第三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6人(8月26日-27日报名)#】2024年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第三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7日。®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大龄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结合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基层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16人(工作地点:名山镇、宝泉岭)(岗位明细见附件3)

  三、报名条件

  (一)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安置对象为政策范围内萝北县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在户籍所属社区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程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领取就业创业登记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2.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

  3.已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4.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5.名下拥有土地人员(失去土地的,提供失去土地证明);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履行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萝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uobei.gov.cn/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

  (1)本次报名,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正反面)、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填写《萝北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各一式2份)(附件1和附件4)报名,有学历要求的岗位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及毕业证书。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7日

  上午8:30—11:2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萝北县人社局社保大厅一楼

  2.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报名人员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如报名人员数量多于开发岗位数量,则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结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岗位拟招用人员。

  为尽量满足此次招聘所列岗位应招尽招,对报名人员且未被录取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会向提供岗位未录满的用人单位进行推荐,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是否录用。

  确定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萝北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

  1.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3年,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3.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按现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用人单位自行办理缴纳工伤保险。

  六、人员管理及工作纪律要求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

  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监督管理,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将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萝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级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咨询电话:0468---6825581

  联系地址:萝北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萝北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求职人员登记表

  附件3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

  萝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