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工作需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政务服务和档案管理两类,共招聘20人,其中政务服务岗位5人、档案管理岗位15人。具体招聘类型及事项详见《招聘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为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人员认定范围详见附件2),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佳木斯市市区城镇户籍;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能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五)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其中,档案管理岗位需要熟练操作电脑、电子设备;政务服务岗位需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及乐于助人的精神。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地点:
本人居住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二)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3日—4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3份;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第2页+第3页)3份;
5、《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3)3份。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核和面试
(一)资格审核。由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和各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填报信息等情况进行初审。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二)面试评分。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共同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通过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主要结合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技能特长、文化程度、工作适应能力、举止仪表、政治思想觉悟、家庭就业状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和待遇
1、招聘单位按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2、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招聘单位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咨询电话:0454-3986560
附件>>>点击查看
1.招聘公益性岗位信息表.docx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docx
3.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docx
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