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中心医院医疗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附件)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在2023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
(六)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七)本次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应届生包括2022年和2023年毕业生;
(八)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3月22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8:00至2023年4月7日17:00。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进入宣城市中心医院人才招聘板块规范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或JPG格式文件)。
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
(3)历届生需提供相关岗位的执业证、资格证和规培证;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8日0:00至2023年4月11日24:00。
四、考试(笔试与面试)
全日制本科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研究生和高级职称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根据岗位专业学科相关内容(不指定教材),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等,时间90分钟/科,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4月12日9:00-10:30;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五楼学术报告厅。(具体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采取标准化试卷和答题卡,请考生自行携带2B铅笔、橡皮。考试结束即标准化阅卷,请考生于当天20:00后,登陆宣城市中心医院网站公告查询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安排:全日制本科面试时间为4月13日;硕士研究生面试时间为4月1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沟通能力,临场反应和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人。
(3)面试流程
①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考点统一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②面试评分。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将7个考官所评的分值,去掉其中的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
③面试成绩公布。工作人员现场计算出考生测试成绩,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和监督员确认签字,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三)成绩合成
(1)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分、面试分按各占5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并影响录用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3)当某岗位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资格复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审核基本材料、面谈、原单位或学校出具表现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本院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医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招聘结果在医院进行公示。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或同学科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电话:0563-2026101联系人:罗老师
监督电话:0563-2026008、0563-2026010
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1:3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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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招聘岗位表
宣城市中心医院
2023年3月22日
原标题:宣城市中心医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czxyy.cn/NewsInfo.aspx?NewsID=1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