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违法违纪记录;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要求,报考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岗位的规培生,报到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为2024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官方渠道证明的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材料,并与同期通过结业考核人员同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7、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8月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度第二批次招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宣城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次招聘岗位表》
三、人才引进待遇
四、报名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宣城市中心医院(www.xczxyy.cn)界面“人才招聘”版块进行报名,规范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或JPG格式文件)。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8:00至2024年8月19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同一名考生在本批次中不得重复报名岗位。
(二)资格初审:需在报名时上传相关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如尚未取得请提供学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供学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与岗位要求方向一致的证明)、研究生类型证明等材料,报考2024214-2024222、2024225和2024226岗位的历届生,需按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医院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和该院社保缴纳证明;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查看资格初审信息:报考人员请在8月19日17:00前进入“人才招聘”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收到需完善个人信息的修改反馈意见请及时补充。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具体见后续公告。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及准考证。
(二)①2024201-2024213岗位采取简化程序,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直接进入现场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
②2024214-2024226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以1:3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照笔试50%+专业测试50%终合成。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三)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入围人员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入围人选。
(四)当某岗位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控制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
笔试、专业测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与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2024201-2024213岗位体检人数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2024214-2024226岗位体检人数依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和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宣城市中心医院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规培证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聘用。
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录用后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宣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九、本公告由宣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3-2026101,联系人:陈老师、罗老师
监督电话:0563-2026008、0563-2026130
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附件>>>点击查看
1.宣城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第二批次招聘岗位表.docx
2.宣城市中心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docx
宣城市中心医院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