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鼓励优秀年轻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产业发展带头人、致富能手等进入村干部队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招考人数拟定40人(以最终招考人数为准)。本次招考录用人员,全部进入鹿城镇村、居、社区工作。
二、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三、招考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招考对象: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26日以后出生)居民。优秀退伍军人且是党员或者产业发展带头人、致富能手学历,相关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并能胜任工作,服从镇党委安排;
4.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进行日常简单的计算机操作,文字功底好,书写能力强;
(5)能够安心在村开展工作,为人处事公道正派,热心农村公益事业,自愿扎实为群众服务;
(6)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公认程度较高,同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调处农村问题矛盾的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存在涉黑涉恶情形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罚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能全脱产参与村级工作,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
(7)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月16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本人2寸近照3张,到鹿城镇组织室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写《鹿城镇公开招考村级干部登记表》。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笔试+机试。按规定时间参加镇组织的笔试和机试,在考试结束两天后,笔试和机试结果统一在镇公示栏公示。
2.面试。面试按招考人数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镇组织人员进行面试。
3.综合成绩。总成绩为笔试(40%)、机试(30%)、面试(30%)成绩之和,总分合计100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若个人综合成绩总分达不到6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五、公示与录用。
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由考生本人从高分至低分现场依次进行选岗。选岗结果在镇公示栏公示3天后,镇党委根据考察和公示情况,最终确定村、居、社区后备干部人选。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下文任职为镇村、居、社区后备干部。
六、工资报酬
试用期3个月,月报酬2000元,试用期满后按县规定报酬标准执行,其他应享受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组织实施
本次招考村级后备干部,由镇党委统一领导,镇组织室、党政办具体负责实施。咨询电话:0558-3923670/6712926
联系人:李x(17730390102)、庞xx(18856836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