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张新镇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现结合张新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村级后备干部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四个意识”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强的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在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中具有开拓精神;
3.事业心责任感强,办事公道正派,工作作风务实,热心村级事务,对群众有感情,守纪律、讲规矩,作风正、品行好;
4.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受审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4.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
5.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4月6日17:30前到张新镇组织办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官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乡镇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官证进行审查、确认。
3.测试。通过审核后,工作人员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时间。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电脑水平和对一些政策的认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4.考察。由镇党委负责组织考察,同时征求公安、卫计、纪检、综治等部门意见。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等。
5.聘用。拟聘用人员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乡镇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协议,办理任职手续。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报酬标准参照村“两委”工资执行,由镇财政承担。为聘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张新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256482267,联系人:代xx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