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衢江区国有企业发展需要,加强企业人才体系建设,现参照国家人社部和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衢江区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江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需求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的均计算到2021年3月16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3月1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 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
(1)发布公告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7日-3月19日(8:30-12:00,13:30-16:30),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箱、电话告知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相关材料于报名时间内携带至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衢江区政和路6号衢江区财政局413办公室;
咨询电话:樊先生,0570-8762416;
报名时,考生应提供《2021年衢州市衢江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健康书(附件3)和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习需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1吋免冠近照2张;②相关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③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工作年限及从事岗位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无法证明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交工作证明,工作证明中须体现工作年限及从事岗位)。
如委托他人报名,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核减核销的招聘岗位将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
2.资格审查
由招聘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即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工作由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组织,衢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写作。
3.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会同招聘用人单位统一划定笔试成绩低聘用分数线,并及时公布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出现末位并列时,选择笔试成绩较高者为入围体检人选。
3.体检安排在区(县)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取消考察和聘用资格;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统筹,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用人单位与拟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
四、薪酬待遇
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综合年薪待遇按照各聘用单位岗位及招录人员实际情况确定薪级待遇,今后根据企业发展调整。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拟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申请注册衢州市健康码。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以及到现场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到现场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以及到现场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须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
(二)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的应聘人员,应自备性医用外科口罩,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全程佩带口罩。其他应聘人员通过现场入口时应戴口罩,在现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组织现场招聘程序时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四)应聘人员应当如实申报并填写健康书,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市应聘人员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衢做好准备。
(六)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网站。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没有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未尽事项由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研定,报名人员如有疑问可到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当面或电话咨询。
3.本次招聘工作由衢江区纪检、国资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876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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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需求表.docx
附件2.2021年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健康书.doc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
衢州市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