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 #北京市关于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发布#】©无忧考网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综合整理了重点内容及注意事项,希望对考生和家长的深入理解有所帮助。

一、总体要求
依据《义务教育法》及北京市实施办法,结合国家与北京市新教育改革部署,明确义务教育入学坚持 政府统筹、区级负责、免试就近、有序规范、公平优先 的原则。目标是完善入学机制、强化纪律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入学条件与方式
1.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必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无房家庭 在非户籍区入学按相关规定办理。
各区推进 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结合 的方式,并与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入学资格。
小学毕业生按志愿派位入学;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则实行就近登记入学。
2.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群体
以下群体的子女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台胞子女(经区台办认定)
华侨子女(经侨务部门认定)
在京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正在办理随军落户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3.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各区依据市级审核指导要求制定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建立 日常联合审核机制,覆盖义务教育全学段。
家长需持:
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在京实际住所材料
全家户口簿
北京市居住证
到居住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参加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4. 残疾儿童少年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入学。
5. 特殊群体照顾政策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按相关规定办理。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
三、工作要求
1. 区教委职责
是本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 主责单位。
制定本区实施细则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
统一组织入学工作,指导监督学校执行政策。
会同街道、乡镇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做好控辍保学。
2. 教育资源与招生计划
各区需保障入学权利,推进资源均衡。
根据学龄人口、毕业生数量、学校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
继续为多子女同校就读创造条件。
3. 信息公开与宣传
各区需及时公布学校性质、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等。
民办学校须严格执行广告与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并公示收费标准。
4. 纪律要求
严禁以下行为:
以考试成绩、竞赛证书、培训成绩、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
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
学校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
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违规招生
市教委将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附件: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