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均应于2019年7月9日前取得。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7月9日—7月12日。
3.报名地点: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衢东路1165号(德州市中医院东院区五楼人事科)
4.报名材料:需提交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单面复印。
5.资格审核:人事科组织审核,审查结果在医院网站公布。
考生应及时关注德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其专业水平和技能。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
考试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
四、成绩排名公示
全部考试结束后,人事科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取得执业证书时间早、笔试分数高、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招聘体检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一并在德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公示。
五、体检录用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医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市中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医院人事科发放《德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医院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