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见附件1)。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东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其中28岁以下是指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的每个层次学历均要求为全日制。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和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haodong.gov.cn/sdrsj/)、邵东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aodong.gov.cn)等网站媒体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到邵东县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及要求: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②报考者须携带1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③考生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交考生现场报名须出具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交“考生报名委托书”(见附件2)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④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⑤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报名。
4、报名考务费100元/人,收费依据见邵财非税[2018]2号文件,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
5、报名比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开考的,报县人社部门批准后相应调整开考比例,并予以公示。根据湘卫发[2018]3号文件精神乡镇卫生院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定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6日至6月27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试为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操作知识。总分为200分,分为基础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知识两部分,各占100分。按专业基础知识的60%和技能操作知识的4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在邵东县政府门户网站、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依次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实施。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
(六)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邵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odong.gov.cn)和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haodong.gov.cn/sd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选岗:招聘岗位有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排名),依次自主选择服务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取消其聘用资格。除按《邵东县卫健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医卫人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规定在报名时须要求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外,其他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岗位的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县内其他单位及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次招聘除体检阶段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外,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由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9-2689136(邵东县人社局)
0739-2722075(邵东县卫健局)
监督电话:0739-2089598(邵东县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
附件下载:
附件1:《邵东县卫健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医卫人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