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华佗中医院人事科(州后街院区门诊楼四楼西侧)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填写《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报名审核合格后,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80元)办理缴费手续,确定为面试对象。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等。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亦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面试成绩将在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以考察结果确定)。考察和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华佗中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010686(亳州市华佗中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8—5112623
六、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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