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拟从与公共资源交易对口的部门公开选调,含大庆市区(不含四县)行政管理范畴内与选调单位业务相关的行政或全额事业单位,含市、区两级财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5人(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扎实、品行端正,熟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热爱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选调人员须具第一学历为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相关的大庆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市、区财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所学专业及工作经历与需求岗位对口,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日以后出生)且无行政职级;
6.纳入行政(全额事业)编制3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或不予选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5.新录用的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18年8月3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群众工作服务中心420室),联系电话:6981696。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填写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一式两份),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aqinghr.gov.cn)*。
(2)身份证原件、第一学历及现学历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3)职称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起草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等)。
(4)现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及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证明资料。
(5)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4.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5.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选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二)公开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市纪委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即可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由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如报名人数小于拟选调人数,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70%,面试占30%。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时间80分钟,主要测试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和分析综合;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由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考试时间15分钟,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参选人员从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应具备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判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及运用法规政策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考核廉洁自律以及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以专业职称较高者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
(三)考核和体检
1.组织考核。由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察、同考生本人集体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实绩、廉洁自律等,重点考核政策理论素养、业务能力水平。
2.体检。通过组织考察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全面衡量参选人选的个人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岗位专业需求、单位群众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判,由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调转
对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
3.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