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是高层次人才引进。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民教育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见《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公开招聘条件与要求
1、招聘对象为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和研究生均需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科学历人员28周岁以下(1989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学历人员26周岁以下(1991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医师资格证或护师资格证的,且在二级综合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有工作经历的(报名时需提供工作证明),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7)属县域内公开招聘在职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公共招聘网上、蒙城县卫计委网站、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2、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为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考诚信承诺书”,填写《蒙城县2018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其中,2018届应届毕业生应扫描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已参加工作的,应扫描提交现单位同意报考而且加盖印章的证明。
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急诊、感染、ICU、儿科四个特殊专业比例可为1:2,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在蒙城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2)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7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完成报名确认后,于5月31日至6月1日从蒙城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含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费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80元。
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和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5月20日至6月1日期间,到县卫计委(蒙城县嵇康北路180号县卫计委三楼人事股)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扶贫手册(复印件);低保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考生参加考试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签字笔等。
(2)主要内容: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蒙城县人社局网站、安徽公共招聘网、蒙城县卫计委网站、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5、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县内公开招聘在职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徽公共招聘网、蒙城县卫计委网站、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再相同的同时参加体检。
7、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在原体检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8、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9、公示
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社局网站、安徽公共招聘网、蒙城县卫计委网站、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未尽事宜,由蒙城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见附件:《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引进条件
第一类:三级综合医院满3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或二级综合医院满5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取得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
第二类:具有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从事临床、医技岗位,其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名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个人简历到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咨询电话:0558—7683591。
(五)报名地点
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1号楼5楼)。
(六)资格审查及聘用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实行免笔试,采用考察比选的方法进行,同等条件下,以职称条件引进的,按照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的顺序聘用;以学位引进的,按照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顺序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医改领导小组审批,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待遇
按照《亳州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亳办〔2017〕7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7692075(人社局)
2、监督举报:0558-7623671(县纪委)
3、报名电话:0558--7683591(招聘单位)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