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形式及对象
招聘形式为校园招聘,诚邀全国各大师范类院校研究生学历符合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8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院校必须为师范类二本A类及以上)前来应聘。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拟招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共100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4、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相一致;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年龄(2018年应届毕业)、性别、户籍不限。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及《2018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考生所学专业难以辨别是否适合所报学科教学岗位的,由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岗位;初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小学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只可报考小学岗位),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暂未取得,但2018年8月底前考试成绩网上查阅合格的,也可报名。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考生须获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
五、招聘工作流程
1、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5月9日至5月16日
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截止前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发送814309426@qq.com邮箱,并主动与联系人联系确认。
联系人:梁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15034294274 15935887898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材料如下: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推荐表(函)、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英语教师岗位要求的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书并于2018年8月底前取得。
考生提前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现场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交城县公职人员招聘。
2、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试讲、答辩)直接确定拟聘人员的方式。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1:3方可开考,对特殊紧缺学科的优秀人才,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各岗位(学科)招聘人数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抽调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评委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签订三方协议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1:1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如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考核等后续环节全部合格,一并录用),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
4、资格复审
面试合格人员在取得毕业证后(2018年7月31日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录用后出现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5、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自律意识、遵纪守法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合格,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