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告

时间:2017-06-15 16:23: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为满足我市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业务的需要,双鸭山市公证处依据《公证法》规定条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执业条件的“公证员”两名。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二、报名地点
  尖山区站前路双鸭山市公证处
  三、报名条件
  1.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曾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律师。
  3.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25周岁以上61周岁以下。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需递交书面申请和本人简历一份。
  2.报名后需要按要求自行提供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3.报名结束后,按公证员执业标准进行考核,择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或者签订聘用工作协议。
  五、报名咨询及联系人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69-446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