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从全市各有关单位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共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全部为全额事业人员,其中:兴县2人、方山县3人、文水县3人、离石区2人。岗位名称及相关要求见附表1。
二、报名范围
全市各级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良好,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严谨认真,有全局观念,服从组织安排。
(二)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兴县管理部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会计岗位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与中心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截止日期均为2017年5月16日。
四、选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的公告》,并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告,明确公开选聘人员的类别名额、资格条件、程序步骤和相关要求。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法:一律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5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离石区步行街工行石州支行六楼业务大厅,联系电话:3370358;13753873335;13835838585
4、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人员可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载并填写《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名者需持以下证件: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及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当年2寸红底免冠证件照2张等相关资料以及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报考意见。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作为正式人选参加选聘测试。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聘计划岗位数需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数。
(四)选聘测试
此次选聘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原则
这次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要严格执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为用而考,考用一致”的原则,做到面试方法科学适用、组织严密规范,切实把适应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选聘进来。
3、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同时,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并接受其监督。
4、面试的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5、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于面试当日准时到面试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2)参加面试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凭身份证领取。在面试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以及与面试无关的内容,在本人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按加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
(5)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聘计划岗位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后,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综合分析,形成考察报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参加选聘资格:
1.发现选聘工作开始后有打招呼、请客送礼等行为的;
2.发现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3.发现选聘工作开始后变动职务的;
4.发现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
5.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公示
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未发现有影响调动等情况,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一)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指导实施。责成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推进。
(二)要实事求是,从严标准。择优选聘要坚持实事求是,从严把握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印证依据。
(三)要公道正派,严肃纪律。选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全程留痕、从严履责,对于发现有违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8228853
监督电话:8232002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xls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