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河西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保健医生岗位招聘2人。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或具有天津市户口且有医学岗位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该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