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10号)精神,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日、25日两天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作答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考试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电子设备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按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事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09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日—11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点击2009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点击“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09年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支付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主页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支付,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在线支付考务费。
1.拥有工商银行银行卡,至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工商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工商银行相关帮助。(一张工商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6181、86896183。
(六)首次报考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成功、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应按规定于6月15日将有关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工作单位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填写并加盖印章);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根据省人事厅文件精神,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自己的报名资格,如果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
(七)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点击“老考生报名信息查询”按钮查询个人档案号后,点击“确定”按钮,返回报名信息页面,填写其他各项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09年6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09年10月16日-23日登陆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及考前辅导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联系电话:025-51868924。
五、收费事宜
(一)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苏价报[2001]32号)的统一核定,收取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二)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泰州市人事局
泰州市规划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