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始建于1976年,是一所现代化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是集医、教、研于一体,肿瘤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研究中心。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现将我院胸部肿瘤内科医师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工作纪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
三、招聘具体条件
1、肿瘤内科专业;
2、副主任医师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
3、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内科;
4、十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肿瘤内科诊疗经验;
5、一年及以上海外肿瘤内科学习、深造经历,具有胸部肿瘤研修经历者优先;
6、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发表过多篇研究论文;
7、北京户口且人事关系在京。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中英文简历发送至cazhaopin2015@163.com请以附件形式发送简历,并以“姓名+毕业院校+学历+胸部肿瘤内科医师”作为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员成绩均低于60分,将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主管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八、需说明事项
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北京肿瘤医院人力资源处
咨询电话:010-88196018,010-88196799
邮编:10014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