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而生,因城而长,因人而重,因时而新。经过70余年的发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已发展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北京市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国家消化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消化健康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国家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试点单位,首都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进入新时代,医院顺应首都发展变化,立足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服务非首都功能疏解,形成了西城院区、通州院区、顺义院区和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门诊部“三区一部”新发展格局,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现将我院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2025年博士后出站人员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
我院在招聘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院医院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要求,欢迎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医师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医师岗位临床医学八年制均可报名)
三、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就读高学历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四)非北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引进条件(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需通过学历学位认证等);
(五)本科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雅思英语6分以上、托福英语80分以上);
(六)应聘者需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请于11月25日前登陆https://zp.bfh.com.cn/zp.html#/(友谊医院-人才招聘),注册后填写电子简历(每位应聘者多可选择2个岗位)报名或在招聘会、人力资源处提交简历报名。
(二)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三)应聘人员考核包括科室和医院考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考核由需求科室完成。考核方式采用面试或笔试等形式进行。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需求人数与第二阶段考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
第二阶段考核为医院面试。面试考官主要为院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成员,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面试过程。按照需求科室考核成绩与院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面试成绩分别为30%和7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8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科室和医院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上报院办公会批准。拟聘用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接收手续。
五、招聘人员岗位等级
博士、硕士和大学毕业生聘用岗位等级均为专业技术十二级。
六、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由医院统筹安排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各院区工作。
七、需说明事项
(一)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相应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投递简历,医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八、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人力资源处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10-63139419,63139420,63138310
欢迎广大优秀毕业生积极参加我院公开招聘报名,我们热诚期待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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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