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机电信息工程2015招聘公告

时间:2015-07-17 13:52: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占地面积196亩。现有正式教职工296人,其中教授级高级讲师2人,高级讲师80人,讲师150人,在校生6000余人。学校是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重点中专、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特色学校、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国家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省“雨露计划”培训基地、鹤壁市公共实训基地。学校现开设专业23个。其中,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网页美术设计、机械加工技术、学前教育是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重点建设支持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应用是鹤壁市品牌专业;会计电算化、学前教育、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是鹤壁市特色专业。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教师团队是鹤壁市双师团队。
  经鹤壁市政府同意,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10名,具体招聘专业、拟聘用人数见推荐1。

  二、招聘范围
  2015年7月15日前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85年7月15日至1997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一)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7:30点。
  2.报名地址: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行政办公室(南海路职教园区)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等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彩色一寸照片三张、报名申请表两份(推荐2);在职人员需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费30元。
  4.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7月24日到报名地址领取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0392-3220060
  (二)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三)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拒接等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前组织应试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在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网公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根据报考岗位,按照指定专业课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准备时间15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与能力及普通话水平。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实际参加本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主要考察其是否胜任所聘岗位要求。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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