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4人,管理人才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下表。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方法:如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鹤壁市及所属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5.报考岗位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向应试者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5日16:00。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市卫健委一楼。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6、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7、考试报名表1份(见附件1)
8、考试诚信书1份(见附件2)
(三)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四)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1、本次招聘免收考试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为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沟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3、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若考试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并按照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2、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确认单参加体检。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4、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工作流程报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核聘用等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即纳入我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与我院签订服务协议,在我院低服务年限为8年(服务期以服务协议内约定内容为准),如违约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wsjkw.heb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所有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同时在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同步更新,请考生务必注意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392-26765000392-267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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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度鹤壁市第三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与资格确认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