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公文包有合同、现金、银行卡等各种证件丢失了,有人打电话说可以归还,但是让他支付一定报酬,谈谈你的观点。
【分析】此题是综合分析类中社会热点类试题,是对当今社会中产生广泛争议的一类现象进行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考查社会热点类题目的目的主要是了解考生对社会的了解和关注程度,同时也考察考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解题思路点拨】首先,可以简单说明对此现象的个人态度。其次,对这种做法进行全面分析。最后,总结提升,说明当今社会应该如何发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
【参考答案】“拾金不昧”一直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来规范社会基本行为的。应该说,由于教育的作用和影响,我们大多数人一直都是把拾金不昧当作最基本的公共道德来遵守。就我个人来说,我认为是应该提倡拾金不昧的,在生活中也践行着这一行为。
但在现在的社会形势下,拾金不昧现象并不尽如人意,人们对找回失物所抱有的期望值已经大大降低。因此,这位捡到王某公文包的人主动打电话归还物品是值得肯定的,从经济学角度看,付出适当的费用能够找回这么多重要的东西也是值得的,毕竟王某重新去办这些证件、签合同等等也要有所花费。
我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这条规定只是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说具体如何进行补偿。如果这个拾到王某物品的人提出的报酬要求在适当的保管费用范围内的话,则还是合理的,而如果他以此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的话就是一种形式上的违法犯罪。
在市场经济这个环境下,如果忽略了人的利益要求的话是不行的;但如果什么事情都用金钱来量化,无疑会导致我们整个社会精神世界的失落,也会让一些高尚行为庸俗化。只有寻找道德和法律的契合点,让“拾金不昧”这种社会意识从孩提时代扎根,成为人们必备的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