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医院是全军规模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新门诊大楼启用为广大患者提供了更好的就医环境。为满足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导医需求,经院研究决定增加门诊导医员人员,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门诊导医员10名。
二、报名条件
1.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或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员。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军队医疗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往无违法违纪行为,愿意到我院工作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酒店管理、空乘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等,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身高165-170厘米,查体符合我院聘用人员标准。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年龄不超过38周岁。
6.语言条件: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三、聘用合同
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体检合格后聘用,首次聘期为1~5年。
四、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医^学#生!网 www.eask.org 整理发布
1、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参照北京市同类事业单位相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
2、聘用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医院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聘用人员超额劳务补贴的发放及休假办法,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基本业务标准
负责为门诊患者提供就诊、挂号咨询,介绍专科特色和专家特长,指导患者正确就诊;负责各楼层患者的引导,帮助行动不便的患者就诊;对需要协助的患者应积极提供职责范围内的帮助,解决患者就诊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六、应聘方式
1.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解放军总医院网站(请登陆主页 http:/www.301hospital.com.cn)下载《解放军总医院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打印后填写。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6月15日~7月15日(工作日8:30~11:00,14:30~16:00),解放军总医院门诊部行政办(新门诊大楼M层),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3.需提供的资料:
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后退还)和复印件(须使用A4纸单张复印)各一份: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学历证书
个人简历
4.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门诊部组织进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综合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建华
联系电话:1305139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