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公告

时间:2013-10-23 16:30: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技术机构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 招聘岗位

(一) 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镁及镁合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依法设置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综合性质量检验机构,隶属于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属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

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

1.建筑材料岗位1名(岗位代码:JSRY01):建筑材料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2.机械或电气自动化岗位1名(岗位代码:JSRY02):机械或电气自动化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3.测控技术与仪器岗位1名(岗位代码:JSRY03):测控技术与仪器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4.化学岗位1名(岗位代码:JSRY04):化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5.物理岗位1名(岗位代码:JSRY05):物理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国家镁及镁合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

1.金属材料岗位1名(岗位代码:JSRY06):金属材料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历,40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2.化学岗位1名(岗位代码:JSRY07):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为化学分析方向,35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3.金属材料岗位2名(岗位代码:JSRY08):金属材料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为金属材料成型、控制、加工方向,35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4.物理岗位1名(岗位代码:JSRY09):应用物理、物理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为金属材料方向,35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5.化学岗位2名(岗位代码:JSRY10):化学及相关专业毕业,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40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注:各招聘岗位年龄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12月31日。

(二)鹤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是依法设置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隶属于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属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

鹤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1.焊接专业1名(岗位代码:JSRY11),要求具有焊接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考虑,年龄可适当放宽。

2.化工机械(过程装备与控制)专业1名(岗位代码:JSRY12),要求具有化工机械(过程装备与控制)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考虑,年龄可适当放宽。

3.化工机械(化工过程机械)专业1名(岗位代码:JSRY13),要求具有化工机械(化工过程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先考虑,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鹤壁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是依法设置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隶属于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

鹤壁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

1.硕士研究生:2名(岗位代码:JSRY14),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年龄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生:3名(岗位代码:JSRY15),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

2. 热爱质检事业和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 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能够胜任工作;

4. 符合各报考岗位年龄要求,具备正常履行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组织机构

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鹤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鹤壁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分别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过程的报名、考试、考核、体检、监督等工作。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 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方案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鹤壁市人民政府、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和公示。其他公布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在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从2013年10月22日至11月10日。

(二)报名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政快递(以EMS邮戳为准)方式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3张。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可在2013年10月22日至11月10日期间报名。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地点如下:

1.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湘江路交叉口东南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四楼人员招聘办公室(431房间)。邮编:458030,联系人:叶松(手机:15003926236)、杨正清。联系电话:0392-6688296,电子邮箱:hbjyzx3368200@126.com。

2.鹤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湘江路交叉口东南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员招聘办公室(518房间)。联系人:秦新翠(手机:15903923618)、苏嫄(手机:13569631212)。联系电话:0392-6688312,邮编:458030,电子邮箱:hbsgjs@126.com。

3.鹤壁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湘江路交叉口东南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员招聘办公室(226房间)。邮编:458030,报名传真:0392-6688351。联系人:杨法奇(13939292253),联系电话:0392-6688350电子邮箱:hbtjs@126.com。

(三) 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公示并通知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此比例的,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酌情变更该招聘岗位人数。

(四) 准考证的领取

准考证由考生在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下载打印,并粘贴一寸免冠照片,或由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

(五) 考试

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笔试

笔试由各招聘专业岗位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试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根据拟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技术运用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每人面试10分钟。

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门出具学历认证报告证书原件到各招聘单位进行面试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人员,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六) 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员等额数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其他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 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八) 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 聘用

1.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河南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关系由鹤壁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2.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3.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以上三个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月基本工资研究生学历2000元、本科学历1600元,工程师职称2500元,博士学历工资面议。试用期满后,博士学历人员按相关规定申请财政全供编制,其他人员享受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缴纳规定比例的有关保险费用。

附表: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