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 经市政府同意,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期为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的办法,为用人单位选调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
二、选调范围和计划
面向市直党政群机关和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体选调条件详见附件。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通过绥化市新闻媒体及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hhrss.gov.cn/shhrss/index.jsp)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5张。
报名应试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3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主楼926室。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另加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在市公开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成员由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选调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
(二)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规定,严密工作程序。
(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规违纪和营私舞弊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电话:8388252,13039950210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