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全省运管系统公开招录运管人员工作的通知》黑运发〔2013〕93号文件要求,宝清县道路运输管理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名。为做好此次招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道路运输管理站安全办科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素质好,协调能力强,志愿从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专业不限。学历验证以国家教育部指定网站学信网注册为准。
(3)项目生报名需携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步骤
(一)组织报名
2013年9月4日利用电视、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1日
报名地点:道路运输管理站办公室 (县交通局办公楼二楼) 电话:0469—5423426
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3:1以上,低于该比例则取消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规格),同底1寸照片4张,进行现场初审。报名时交纳考务费200元。参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的提供报考信息。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3年9月13日
地点:道路运输管理站办公室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择优录取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一份卷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9月14日8: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组织实施
试卷命题及阅卷评分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组织实施。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成绩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四)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道路运输管理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及资格复审
由道路运输管理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是否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考核和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道路运输管理站负责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分配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一)回避。考务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主要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禁止工作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
2、故意泄露考试题目;
3、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
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禁止应聘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节的。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县道路运输管理站办公室 0469—5423426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监察综合室0469—6195017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艾 天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允海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忠杰 县政府副县长
徐顶国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力 人社局局长
刘兴华 监察局局长
崔 霖 编办主任
刘玉琢 交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葛 峰 宝清县道路运输管理站站长
成 员:赵 亮 宝清县人社局副局长
孙永安 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任
张文波 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主任
叶磊明 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科员
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