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南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考条件

时间:2011-08-11 17:39: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导读:2011年海南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8月24日。
2011年海南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在1999年4月7日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鉴于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对其申报人员主要审查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