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0年招聘选聘生(又称大学生“村官”)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已正式公布,400余名参考人员即日起可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成绩。
为了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海南省于2010年选聘20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工作将与公务员招录同步进行。选聘生招考职位分为各市县选聘生和少数民族选聘生。在公布的成绩中,各市县选聘生综合成绩的为75.68分,最低为56.52分;少数民族选聘生综合成绩为75.86分,最低为55.48分。
据了解,选聘生由海南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并分配到各县(市、区),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选聘生签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村委会,按有关规定任职。选聘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任职聘期为3年。任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录用为本县(市、区)乡镇公务员。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各县(市、区)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享受中央财政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在招考的过程中,海南省将“划分市县报考”改为“全省统招统分”,此举是为了将更多优秀人才分配到经济发展水平各异的市县。此外,本着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原则,今年还划出了占总数25%,即50个名额定向选聘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