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农村优秀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共儋州市委关于印发〈儋州市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到村任职实施方案〉的通知》(儋委办发﹝201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开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拔计划
全市共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数量为38名。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32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6名。
二、选拔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愿意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2.户籍或籍贯为相关报考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者免试;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被列入失信人员的;
7.其它不符合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选拔去向和任职
对选拔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按照回原籍的原则回到户籍所在村(社区)任职。具体职务根据所在村党支部的缺岗情况和人选素质特长,由所在乡镇党委安排,可担任支部书记、第一书记、支部委员、党建指导员或村办企业负责人。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2.地点:中共儋州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市委大楼三楼0328室)
3.咨询电话:0898-23310122
4.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好《儋州市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所属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市的可不提供,由市委组织部现场核实)、近期同底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到中共儋州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市委大楼三楼0328室)进行免费报名(可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拔工作的始终。
(二)面试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优秀人才统一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或根据入围人选数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委托乡镇党委组织考察组对拟选用人员进行考察。在办理任用手续前,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任用人选资格,从面试成绩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办理任用手续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任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选拔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拟选用人员的体检办法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
市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任用人员,对拟任用人员通过媒体或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待遇保障
被任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对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比照我市乡镇新录用事业财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补贴标准,对担任第一书记、支部委员、党建指导员或村办企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比照我市乡镇新录用事业财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的90%确定补贴标准,并同步提高,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统筹。具体补贴待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政策和标准进行测算后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8-23310122。
(三)参加公开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的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对考试作弊及通过其他方式影响和干扰公开选拔工作正常进行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5年内不得在儋州市参选任何村(社区)职务;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