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0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时间:2010-06-18 22:29:00   来源:中华考试网     [字体: ]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87年(含1987年,下同)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7年。
  凡符合上述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并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审查学历和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年限。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