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将选聘1302名大学生村官 待遇每年1.8万

时间:2010-05-15 23:55:00   来源:中新网南昌     [字体: ]
中新网南昌5月14日电(王剑)14日,江西省委组织部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公告,2010年江西省将选1302名大学生村官村任职,工作、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

  根据《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2010年江西计划选聘130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按相关比例分配到各设区市。本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据了解,对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派遣至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到具体的任职村。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确定选聘对象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选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期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工作、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一次性安置费按每人2000元发放。聘期工作表现良好、期满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从2010年起至2014年,江西每年从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中拿出30%-50%,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从2010年起,省、市组织选调生统一招考,原则上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愿留在农村基层工作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根据实际情况,一般安置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

  据悉,选聘计划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7:00,笔试科目为《大学生村干部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有关农村政策及公共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