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6年军队文职人员笔试注意事项:2025年12月8日起打印准考证 12月14日笔试

时间:2025-12-10 14:55:00   来源:甘肃人事考试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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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考生:

  2026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统一笔试(甘肃考区)将于2025年12月14日进行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请于2025年12月8日9:00至14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保管好个人居民身份证件,认真检查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如考试当日证件过期,请提前补办。(重要提醒:参加笔试需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认真学习准考证打印系统(https://wzryzk.81rc.mil.cn/qjwzwb/login/login_qt.htm)内《准考证打印须知》《考场规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有关规定。

  (四)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二、考试当日

  (一)建议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可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二)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请自备2B铅笔、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进入考场前,监考人员将进行入场安检,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文字资料带至座位。

  (三)公共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答题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考试成绩;专业科目开始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核对试卷上的科目代码,确认与准考证上的专业科目代码一致,应答试卷与所答试卷专业不一致的将影响考试成绩。

  (四)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对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试当日合理选择交通出行方式,社会车辆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无关人员禁止在校门口聚集。

  三、部分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相关规定如下:

  第六条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报考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报考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咨询电话

  省直考区:0931-4676230、8525772

  天水考区:0938-8630529、8318577

  张掖考区:0936-8360115

  酒泉考区:0937-2669880

  请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共同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