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2025-03-21 16:4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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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时间节点为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扎兰屯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不及龄儿童。

  (二)招生规模

  市教育局根据各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人数,确定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班级数。如有学校确因学区内适龄儿童过多而需增加平行班的,学校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得到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扩大招生规模。小学标准班额为45人。

  (三)入学条件

  乡镇小学入学以适龄儿童家庭户籍作为入学依据,可招收外来务工子女入学。

  市区小学入学主要以适龄儿童父母固定住宅所在地址作为依据。外来务工子女入学主要由团结小学、纸浆街小学、繁荣小学、道东小学、兴华小学、第三中学小学部负责接收。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后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四)入学资格审核

  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报名时间为五月份(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自定)。

  (五)市区小学入学资格说明

  根据扎兰屯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具备以下入学资格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其父母住宅或家庭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学校:

  1.父母住宅有房产证的(房屋产权证所有人除了父母一方或双方以外无其他人的房产,即一房一户。登记时间为入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

  2.父母住宅有正式网签购房合同的(登记时间为入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

  3.父母有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

  4.父母二手购房手续齐全的(即有:卖方网签购房合同或卖方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廉租合同除外),买卖双方购房协议,全额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购房后现房主水电热费交付凭证,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及房款转账时间为入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二手购房交易,卖方有房屋产权证,房产证必须过户。

  5.适龄儿童家庭户籍在学区内三年以上(时间节点为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且市区无房的(经市房产管理中心核实)。

  6.适龄儿童及其父亲出生即落户在祖父母同一户口上或适龄儿童及其母亲出生即落户在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上,且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或母亲无户口外异动记录,父母在市区无住宅(经房产管理中心核实)的,可报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所在学区小学。

2.小学毕业升初中


  (一)招生对象

  扎兰屯市小学毕业生;扎兰屯市户籍、在扎兰屯市域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域外户籍、父母在扎兰屯市有固定住宅的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外地小学毕业子女。

  (二)招生规模

  市教育局根据各初中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数,确定初中七年级秋季招生班级数。如有学校确因学区内小学毕业生过多而需增加平行班的,学校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得到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扩大招生规模。初中标准班额为50人。

  (三)入学条件

  乡镇初中入学主要以小学毕业生户籍作为入学依据,可招收外来务工子女入学。

  市区初中入学主要以小学毕业生父母固定住宅所在地址作为依据。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由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六中学负责接收。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四)入学资格审核

  乡镇初中入学资格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市区初中入学资格相关资料由毕业小学交市教育局审核,审核时间为五月份(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乡镇初中具体通知)。

  (五)市区初中入学资格说明

  根据扎兰屯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具备以下入学资格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其父母住宅或家庭户籍所在学区初中:

  1.父母住宅有房产证的(房屋产权证所有人除了父母一方或双方以外无其他人的房产,即一房一户。登记时间为入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

  2.父母住宅有正式网签购房合同的(登记时间为入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

  3.父母有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

  4.父母二手购房手续齐全的(即有:卖方网签购房合同或卖方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廉租合同除外),买卖双方购房协议,全额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购房后现房主水电热费交付凭证,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及房款转账时间为入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二手购房交易,卖方有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必须过户。

  5.学生家庭户籍在学区内三年年以上(时间节点为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且无房的(经市房产管理中心核实)。

  6.学生及其父亲出生即落户在祖父母同一户口上或学生及其母亲出生即落户在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上,且学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无户口外异动记录,父母在市区无住宅(出具房产管理中心家庭无房证明)的,可报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所在学区初中。

3.优待政策落实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呼伦贝尔市军人子女的优待细则》(政联〔2019〕360号)执行;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呼公通〔2019〕57号)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呼应急字〔2020〕1号)执行;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总检〔2022〕71号)执行;来内蒙古投资兴业企业家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3〕59号)执行。

4.学位预警


  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结合扎兰屯市近几年中小学招生情况,实验小学、正阳小学、文化小学、第七中学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多,已出现学位紧张情况,达到学位预警标准。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在扎兰屯市学位预警的中小学推行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限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个家庭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个孩子除外)的招生政策。

5.其他说明


  1.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采取“一键式”入学方式。

  2.按照上级招生文件规定,初中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适当招收择校生。学生入学时选择某所学校择校后,毕业中考时即不享受该校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指标。后期转学的学生,同样要符合文件中所规定的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