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2025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2025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已出炉,本文《2025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由©无忧考网为您整理,供大家参考!
1.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符合招生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不及龄儿童入学。
2.初中招生对象:牙克石市所属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牙克石市户籍或房产的小学升初中异地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条件
(一)第一批次适龄儿童报名入学
1.父母房产落户“两证一致”的适龄儿童。“两证一致”是指居民户口簿、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居民户口簿、产权证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父母。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出生落户”的适龄儿童。“出生落户”是指适龄儿童出生随其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上,且适龄儿童父母在牙克石市域内没有登记房产(父母需提供牙克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地址一致,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
3.前两种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所在学区学校学位数时,优先户籍、产权证(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时间均在2025年3月31日前“两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其次是“出生落户”的适龄儿童。超出学位数的“出生落户”适龄儿童能否在所在学区学校就读,将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其余人员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第二批次适龄儿童报名入学
1.父母产权证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在确保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产权证地址学区就近入学,如就近无学位,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2.不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有牙克石市户籍无产权证、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未出生落户或有辖区外迁移记录、无牙克石市户籍无产权证、落户在非父母户籍等情况)在有学位的学校调剂入学。
3.户籍、房屋产权证明及其他情况有关要求
1.户籍、产权证(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时间均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门市房、车库、储藏室等产权证不能作为学生就近入学依据。
3.产权证上有两人及以上人名(非夫妻关系),其法定监护人须持产权60%及以上,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资料为准。
4.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须提供户籍、网签的购房合同(正式商品买卖合同)和不动产发票(持有人须是其法定监护人);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产权证的,须提供抵押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产权证复印件、抵押合同和还款流水)或牙克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要求必须为实时打印材料,并加盖“牙克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查询专用章”)。
5.进城务工人员在牙克石市无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明和租房合同。
6.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出生证,如父母有房产需再提供父母房产材料。曾祖辈房产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7.现役军人、应急消防、引进人才等适龄子女,将依据相关部门文件要求执行各项教育优待政策,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各镇初中招生采用对口直升的方式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牙克石市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户籍、房屋产权证等信息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市第八小学(牧原镇辖区)、市第六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距毕业当年在本校连续就读满三年(2022年9月1日至小学毕业)可直接升入市第二中学就读,未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将根据户籍、房屋产权证等信息按照学区就近安排入学。其它不符合学区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将统一安排到接收的学校就读。
4.报名方式
2025年牙克石市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安排表
5.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体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全力做好政策咨询、解释以及具体招生工作。
(二)加大宣传,做好政策解读
各校要加大义务教育招生的宣传力度,完善公示、监督制度,要利用媒体、微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加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让学区划分、招生条件等信息公开透明,要让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都知晓本方案。
(三)强化规定,规范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落实“籍随人走”的原则,加强对学籍系统注册程序的规范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在册不在校等违规现象,不允许接收无学籍和非本校学籍的学生就读,要在办理转学手续之后,方可接收学生。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所辖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报辖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教育局备案,并履行好《免缓学批准书》等手续。
(四)全纳融合,依法保障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校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精神,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适龄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其中,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中度残障儿童少年到牙克石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分区到校”原则安排送教上门服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各校要加强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适龄残疾儿童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真正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五)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各校经市教育局审批设置的新一年班数不得随意增减,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学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生源均衡的原则编班,对学生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分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式进行,严禁设置重点班、实验班。科学制定编班办法,规范编班程序,均衡各班男女比例。坚持阳光操作,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等全程参与和监督。
(六)严肃招生纪律,强化招生工作监督
各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方案规定的招生工作内容,禁止在入学工作中出现以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行为,不准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推迟入学和报到时间或不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矛盾多发或有群众举报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市区中小学校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
(一)市区小学学区范围
具体详见附件:牙克石市市区小学学区分布图。
(二)市区中学学区范围
(三)市区中小学校招生计划
7.其他
此方案由牙克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牙克石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470—3946002;业务受理电话:0470—394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