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五)医师岗位为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需求及其他要求
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请登录北京安贞医院(www.anzhen.org),进入在线服务-人事招聘专栏,点击申请,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不接收纸质简历。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初试
初试包括笔试和科室面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者确定为参加科室面试人选。科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科室面试成绩按照60%、40%的权重计入初试成绩。笔试、科室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对于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复试。复试人选在医院公布。应聘人员对初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复查。
(三)复试
复试实行100分制,由院内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复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复试成绩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四)体检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各招聘岗位若出现空缺,由用人科室和医院决定是否进行顺延。经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会审批通过后,对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待遇
拟接收来院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信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接收通知,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路2号(北京安贞医院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电话:010-6445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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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