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5年第一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0人,其中高中30人,初中30人,小学20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杭州市余杭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国(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年龄在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杭州市余杭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23日9时—10月29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后一天报名)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jszk.311100.com)。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10月31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后选定的岗位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21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11月2日9时—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签约
(一)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考核。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在区教育局和区人力社保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方案报区教育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考核方式具体可通过专业知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考核设合格分数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综合(专业)成绩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二)签约
签约对象: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
签约事项: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放弃签约而产生的缺额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签约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处理。
2.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3.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于2025年8月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等材料,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4.聘用后,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余杭区人才补贴待遇(包括性的生活补贴和分期安家补贴,高领取人民币13万元生活安家补贴)。
七、其他事项
1.具体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2.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3.考生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签约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6.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0571-89392010、8939199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227216;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杭州市余杭区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附件3:国内部分高校名单.docx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