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满足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2023、2024年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共计5个,招聘人员5名。所需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
6.所有岗位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面试的考核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1.发布信息。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盘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2.报名。此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5日00:00至2024年9月9日24:00。报考人员需自行登录https://lnzhaokao.ikaowu.com/网址进行报名(请考生注意进入网站后选择“校园招聘”的相关连接进行报名,不要进入“社会招聘”)。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仅限报名一个岗位。报名需上传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一寸免冠电子照片(与报名表一致,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电子照片要求背景为蓝色。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加盖科系公章证明不予认可。同时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一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5)按照招聘岗位计划表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
3.简历筛选。根据报名情况,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形式通知,未入围者不通知。
4.面试考核。接到通知的应聘者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将视为主动放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将从考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如递补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则不予录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6.考察。公司将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7.结果确认及录用。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所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正式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配和劳动关系管理。必须确保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发生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同时公司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过程相关通知信息将在上述网站上实时发布,请及时关注。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427-3860363,9:30—11:00,14:00—16:00(工作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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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客运公交集团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盘锦客运公交集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