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食堂工作人员36名,保育员14名,宿管员1名(详见附件1)。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定向安排到平湖市教育局下属单位工作。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资格。
3.报考食堂工作人员及保育员岗位的,年龄要求男55周岁以下(196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宿管员岗位的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工资福利
按照《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平教〔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30-下午14:30)。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平湖市教育局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其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须同时提供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目前已在我市教育系统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1.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岗位。采用面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形式。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
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宿管员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考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宿管员岗位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平湖网进行公示。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正式录用后,如产生同类别职位空缺情况的,可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是否在参加公开招聘且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平教〔2019〕13号)相应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点击查看
1.平湖市教育局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2.平湖市教育局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