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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统一使用“菏泽鲁西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一)公办小学招生
1.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优抚对象。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引进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等。
(2)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购房发票、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参考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4)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购房发票、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5)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2.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各招生学校设置现场报名站点,如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拨打对应招生学校电话或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报名。
3.审核录取
各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现场报名者由各招生学校帮办代办人员协助线上办理及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等待平台发布或学校电话通知录取结果。
(二)公办初中招生
公办初中学校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未在初中学区内的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可按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在平台上报名入学,报名办法、审核录取和入学证明材料要求同小学一致。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拨打对应招生学校电话或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报名。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招生流程要与公办学校一致,在规定的招生时间,通过招生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2)民办学校的名称、法人代表、办学地点、招生计划以及招生简章等,必须经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3)继续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成果,结合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规模和基本办学条件,严格按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新生。计划办学层次转型的、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的或在校生超标准班额的民办学校,今年不再下达招生计划,暂停招生。
(4)民办学校应优先招收附近的学生,仍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全区招生。严禁跨县区招生,对违规招收的不符合鲁西新区入学条件的区外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