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7号)和《钦州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钦州市主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钦招考委〔2024〕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2024年钦北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入学年龄
入学适龄儿童至2024年8月31日止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对未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任何情况下任何学校都不得招收。
二、招生对象
钦北区子材街道、鸿亭街道、长田街道辖区内(以下简称“钦北城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非钦北城区户籍的购房定居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体招生对象如下:
(一)钦北城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户籍类”)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钦北城区常住户口。
2.儿童本人具有钦北城区常住户口,且出生申报入户与所入户的亲属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的适龄儿童。
3.儿童本人具有钦北城区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亲属一方构成法定监护关系(包括指定监护关系、选定监护关系等,下同)的适龄儿童。
(二)非钦北城区本地户籍随迁子女
1.在钦北城区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房产类”)
(1)父母在钦北城区购房并已入住的随迁子女。
(2)法定监护人在钦北城区购房并已入住的随迁子女。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进城务工类”)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钦北城区持有效期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的随迁子女。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从市区外调入市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和其他所有制大型企业的随迁子女。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钦北城区经商、办企业的随迁子女。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钦北城区工商企业、服务机构务工的随迁子女。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钦北城区其它单位务工、居住的随迁子女。
不属于招生对象的,非因国家政策需要特殊关爱及优待的人员子女,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
三、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钦北城区辖区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地段划片(单校划片)招生,每所城区小学科学划定学区范围,在人口集中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探索多校划片方式,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适龄儿童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适龄儿童根据自己所属招生对象类别,按学区在所属小学报名。依据钦北城区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学区生源等实际情况,合理分流安排学生入学。城区小学的学区划分情况详见《2024年钦北区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方案》(附件1)和《2024年钦北区城区小学学区分布示意图》(附件2)。
四、招生计划
(一)钦北区城区各小学根据办学资源配置及学区内年满6周岁儿童人数情况,按照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先确保钦北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所属学区内的学校入学,再努力满足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城区各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招生计划。
(二)根据2024年钦北城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研判和摸底调查情况,钦师附小教育集团(总部)、市子材小学、市第十一小学共3所学校均没有空余学位接收“进城务工类”新生。属钦师附小教育集团(总部)、市子材小学学区范围的“进城务工类”新生将调配到市第七小学入学;属市第十一小学学区范围的“进城务工类”新生将调配到市华发小学入学。
(三)学校不以各类特长生招生,不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线上自主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16日(共7天),系统每天开放时段为8:00—22:00,22:00—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2.线下指导报名时间:7月13日—15日(共3天),城区各学校面向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开放线下咨询指导服务,现场安排工作人员指导家长操作线上报名。每天的工作时段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手机端安装“智桂通”APP线上报名。(点击查看智桂通二维码)
2.电脑端浏览器登录“桂通办”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在“主题集成服务”栏目“高效办成一件事”报名。
“桂通办”网址:http://zwfw.gxzf.gov.cn/
3.家长若对通过手机或电脑操作线上报名有困难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持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学区的学校线下咨询,在学校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操作完成线上报名。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线上报名的另行处理。
(三)报名要求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依托“桂通办”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智桂通”移动端等电子平台受理报名和上传佐证材料,原则上不再收取报名的纸质复印材料,减轻家长负担,逐步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和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按所属招生对象类别报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亲自为适龄儿童根据自己所属招生对象类别进行网上报名,如遇到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情形,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学区的学校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操作报名。
(二)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学校
每位适龄儿童根据自己所属的学区范围,在一所小学报名,如果经核查发现在两所及两所以上小学(含钦南区、钦北区城区小学)报名的,视为其住址无法确定,作调配生安排处理。
(三)不得重复报读一年级
已经入学的适龄儿童,不得重复报读一年级(不得留级),重复报读一年级的,一经查实,一律退回原学校,按正常升入二年级就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负责。
(四)性完成信息采集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报名时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学校原则上不再收集报名材料复印件,家长只需按照系统提示,拍照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即可。
(五)依法审核报名材料真实性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如: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涉嫌造假,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因提交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能证明具体真实地址,导致无法对学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定的,按调配生源调剂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有其它弄虚作假情况的,一律视为无效的报名材料,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回儿童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六)提高警惕预防招生诈骗
“智桂通”是政务服务平台的手机入学报名APP,必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本人亲自刷脸实名认证登录后才能操作线上报名,凡是通过其它手机APP或者宣称能够通过其它途径代办入学报名的都是骗术。报名时,后台大数据会授权系统查询个人的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请家长在操作时请注意身边的环境安全,以免泄露个人隐私。
七、入学政策
(一)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钦北城区各小学按学区免试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根据自己所属招生对象类别,就近选择一所小学报名,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各小学按学区范围免试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任何形式举行选拔性招生。
(二)方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执行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学区学校学位不足的,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安排到有学位的其他学校,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符合规定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
(三)确保残疾儿童按时入学
教育动员适龄残疾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相应的学校入学,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缓。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报读钦州市钦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报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因残疾无自理能力及识别能力无法入学的残疾儿童,学校要及时做好送教上门或办理申请免学、缓学手续等工作。
(四)保障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根据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就读。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按自治区、市、区有关规定办理,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工作。
八、报名材料
(一)户籍类
1.报名申请表
线上选填《2024年钦北区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申请表(A表)》,学生类别选择“本地户籍学生”。
2.户口簿
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儿童本人的登记页。
注:(1)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本人不登记在同一户口本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2)如果户口簿中所登记内容不能体现出适龄儿童是父母所生子女的情形,则需另外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3)如果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不是其生父或生母的,需提供法院、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裁定文件。(下同)
3.住所证明
(1)住房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
①提供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人、房屋地址、交房时间等页)和契税缴纳凭证。
注:非住宅用途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下同)
②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缴水费或缴电费的凭证(其中一项即可,可以是手机短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记录截图)。
注:入住证明材料在线上报名时上传至“招生政策需要提供的其它特殊材料”栏(下同)。
(2)住房为祖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单位住房或集资房、政府各类政策性住房等其它情形住房的:
①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无产权房的证明。
②提供祖屋(祖父母、外祖父母)、单位住房或集资房、政府各类政策性住房等其它情形住房相应证明材料。
③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缴水费或缴电费的凭证(其中一项即可,可以是手机短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记录截图)。
(3)住房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住的:
①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无产权房的证明。
②所租房屋的房产证或房产权属凭证(购房合同)。
③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起止各1张)。
④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缴水费或缴电费的凭证(其中一项即可,可以是手机短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记录截图)。
(二)房产类
1.报名申请表
线上选填《2024年钦北区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申请表(A表)》,学生类别选择“非本地户籍学生”。
2.户口簿
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儿童本人的登记页。
3.住所证明
(1)提供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人、房屋地址、交房时间等页)和契税缴纳凭证。
(2)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缴水费或缴电费的凭证(其中一项即可,可以是手机短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记录截图)。
(三)进城务工类
1.报名申请表
线上选填《2024年钦北区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申请表(A表)》,学生类别选择“非本地户籍学生”。
2.户口簿
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首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儿童本人的登记页。
3.住所证明
(1)所租房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人、房屋地址、交房时间等页)和契税缴纳凭证。
(2)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起止各1张)。
(3)入住证明材料:本住所近期缴水费或缴电费的凭证(其中一项即可,可以是手机短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记录截图)。
4.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钦北城区申领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监制且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注: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地址是钦州市主城区辖区范围之外的需要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户口地址是钦南区和钦北区乡镇的不需要提供。
5.务工证明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市区外调入(或考录)市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国有、非国有大型企业以及招商引资企业工作的管理型、技术型人员,提交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调动报到证(或考录通知)。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进钦州市区经商办企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证明(2项材料中其中1项)。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进钦州市区工商企业、服务机构务工人员的,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下述3项其中1项即可)。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签领表或银行流水账单。
③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险”的凭证之一。
(四)政策优待对象子女
政策优待对象(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由父亲或母亲所在工作单位于7月20日前发正式公函到钦北区教育局办理,并由单位委派人员指导适龄儿童家长通过线上报名系统填报或统一收集报名材料提交钦北区教育局审核。报名须提交核验的材料:
1.线上选填《2024年钦北区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申请表(B表)》。
2.父亲或母亲特殊身份的证件(或表彰文件、单位证明等)。
3.家庭的《户口簿》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九、审批流程
(一)录取顺序
第一,确保钦北城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在所属学区内就近入学。遵循学区内常住户籍人口的“家庭户口住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统一”“父母的户口住址与子女的户口住址相一致”和“出生入户申报落户”优先安排的原则,按照户口落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审批,确保钦北城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在所属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确保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第二,保障在钦北城区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先安排父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随迁子女,按证件上的产权占比份额、登记时间和入住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审批。再安排父母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的随迁子女,按合同上的占比份额、购房时间和入住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审批。有序安排购房定居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当学区内的学校学位不足时,调配安排到邻近学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三,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按工作调动(录考)类、经商办企业类、劳动务工类顺序依次审批。当学区内学校学位不足时,调配安排到邻近学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当钦北城区小学学位已满时,不再安排到钦北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由父母自行安排到钦北城区外的其他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二)审核程序
2024年钦北区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钦北区城区各小学按统一的时间要求,根据各自的学区范围具体组织线上初审,初审结束后提交钦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审核,后提交钦北区人民政府审批。
(三)公布名单
经城区各小学初审、区教育局审核和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符合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线上招生工作的统一时间要求,于8月上旬正式反馈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家长,家长也可以通过原线上报名渠道查询或直接到各招生学校校门口查看公告。
十、其他事项
(一)钦北区城区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1.钦师附小教育集团总部:0777-2812371、2823126。
2.钦州市子材小学:0777-2895665、2188282。
3.钦州市第七小学:0777-2858175。
4.钦州市第八小学:0777-2366958、2366978。
5.钦州市第九小学:0777-2366100、2366241。
6.钦州市第十一小学:0777-2880818、2862663。
7.钦州市第三十四小学:0777-2818629、2818291。
8.钦州市第三十八小学:0777-3689867。
9.钦州市第三十九小学:0777-5981599、5981567。
10.钦州市华发小学:0777-3232605。
11.钦师附小教育集团康桥校区:0777-2812371。
12.钦州市第十九小学:0777-3751113。
(二)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钦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0777-3686176。
钦北区教育局党风廉政办:0777-3686155。
(三)网络发布方式
1.钦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qinbei.gov.cn/。
2.微信公众号:“钦州教育发布”“钦北发布”。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在钦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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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钦北区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2.2024年钦北区城区小学学区分布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