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科研诚信要求。
(二)身体健康。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知识、能力、技能和经验,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五)申请特别研究助理岗位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确因工作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我所官方网站(www.imr.cas.cn)上“人才招聘”专栏及智联招聘官方网站统一发布。岗位信息详见公告正文底端附件。
(二)报名
报名方式: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点击意向岗位后的“投递链接”,投递简历;
2.应聘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简历投递。
注意事项:
报名应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在后续审核、面试等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所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统一审查。
(四)考试、考察
事业编制、项目聘用岗位:岗位评议一般按照初评、复评等程序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即笔试)及面试。
特别研究助理岗位:考试、考察工作采取笔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我所官方网站(www.imr.cas.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入职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我所的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其它未尽事宜按我所有关规定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与聘用等相关信息请联系人事处相关主管。
人事处咨询电话:024-2397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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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金属所历次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