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简介
1.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选聘组织: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3.选聘数量:1家律师事务所
4.服务期限:三年
二、聘用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组建和存在的合伙制律师执业机构;
2.拥有多名经验丰富、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资深中国律师;
3.愿意并有能力提供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
(二)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为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衷于公益法律服务;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熟悉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情况,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基层依法治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三、工作内容
1.为本区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改革和发展战略、政策以及重大问题、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提供意见和建议;
2.研究区局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提出具体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根据需要参与重大决策、决定研究,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或者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4.参与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评估审核等工作;
5.参与合同、协议、备忘录的协商,起草文本或者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非诉法律事务处理、重大信访矛盾调处化解、社会公共事件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7.参与诉讼、仲裁、执行、复议及系统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8.协助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培训、课题调研等服务;
9.为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发送律师函;
10.其他委托事项。
四、申请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简介;
4.服务方案(包括法律顾问成员的情况介绍等)。
注:上述申请资料须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
2.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申请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商务中心2号楼6楼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邮编:202150。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mfgfzk@163.com。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59617095
六、聘用程序
在公告截止日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根据比选申请人所提交的法律服务方案、推荐法律顾问履历情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律师事务所和法律顾问。
七、其他情况
对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中选的,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有权解聘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