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海伦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计划表》中的各项条件要求,同时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3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专业目录为准(目录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常用下载”栏目查阅)。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以报名;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未毕业的在校生;
6、现役军人;
7、服务期内的农村特岗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政策性加分
对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政策性加分考生需提供:1、按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明细》(附件2)的要求,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2、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3)。3、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推荐表》(附件4)。
政策性加分审核时间和地点,以海伦市人民政府以及报名网站发布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和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lun.gov.cn)以及报名网站:(https://hailun2023sy.ibaoming.net/)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报名网站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咨询电话:人社局:0455-5750588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273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显示通过后可进行网上自助缴纳报名费,报名费缴纳成功即为报名成功。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后要关注审核结果,如填报信息不全,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网站提示报名人员所需补充的信息内容。如果不符合报名要求将告知不合格原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有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根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此次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45元,面试不收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不退考务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8日16:0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不收考务费(岗位代码:37-39),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5、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②网上报名须使用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③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信守,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⑤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责任自负。
6、报名比例:报名结束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7、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三)考试
报考教育、卫健所属事业单位、海伦市文化馆以及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主持人岗位(岗位代码:01-36),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二人转演员和演奏员岗位(岗位代码:37-39),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密切关注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报名网站,不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应具备职业能力。职业能力测试教师岗位测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法规、新课改等相关知识;医生岗位测试范围:执业医师相关知识;护士岗位测试范围:执业护士相关知识;会计、审计岗位测试范围:会计、审计相关专业知识。主持人及乡镇卫生院管理岗位测试范围:文字综合、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计算机应用等相关知识;美术指导岗位测试范围:美术指导、创作等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5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100分。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报考教育、卫健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海伦市文化馆岗位(岗位代码:01-35)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报考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主持人岗位(岗位代码:36)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5)笔试结束后,关注海伦市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总成绩查询通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2、现场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考生按照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不需要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scse.edu.cn);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5)《书》(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阅读并同意后亲笔签名);
(6)、《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上述材料中包含原件的,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未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均视为资格确认不合格。如有人员被取消资格,按该人员所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后一名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报考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岗位代码:37-39)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也需要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3、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报考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6-30)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二人转演员和演奏员岗位(岗位代码:37-39)采取现场表演、演奏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计算及查询
①报考教育、卫健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海伦市文化馆岗位(岗位代码:01-35)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分值折合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②报考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主持人岗位(岗位代码:36)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合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报考北派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二人转演员和演奏员岗位(岗位代码:37-39)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值折合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面试结束后,关注海伦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总成绩查询通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取学历高者,以上条件都一致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沟通协调、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依次递补时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取学历高者,以上条件都一致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体检、考察出现空缺,依次递补时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学历高者,学历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伦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0455-5750588进行举报或投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有严重问题经查实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报考岗位代码:05-08、11、13、15-18、20、21、23、24、26-28、30、31号岗位的考生,须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与岗位对应的招聘单位。
六、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七、纪律及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后,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报名。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海伦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报名网站,有关信息及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以及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海伦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1:《海伦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各类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明细》
附件3:《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附件4:《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推荐表》
海伦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