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宁城县天义第三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时间:2023-08-07 11:16:00   来源:宁城县天义第三实验小学     [字体: ]
【#小升初# #内蒙古赤峰宁城县天义第三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无忧考网小升初频道从宁城县天义第三实验小学了解到,内蒙古赤峰宁城县天义第三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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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宁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正、规范秩序、免试划片、控制班额、校际均衡”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基本原则,实现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目标,解决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切实促进教育公平,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招生片区


  (一)招生计划


  天义第三实验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8个班级,400名学生。


  (二)入学条件


  招收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宁城户籍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片区(见附件2)


  1.区域范围:


  (1)铁路以东、建设路以西、天马街以北片区。


  (2)铁路以东、建设路以西、中京街以北、天马街以南片区。


  2.区域小区:


  天北社区、京北社区、沙坨子社区、农发行家属楼、金穗小区、地税局家属楼、天南社区3组4组9组10组、新虹桥小区、远达小区、阳光四季小区、啤酒厂家属楼、盛安美君、京北小区、丁香园一期二期、运盛华城、和盛家园(林产公司家属楼)、辽京馨都、华鑫小区、东庭盛景、盛世凯旋、凯旋公馆、学府花园、馨园小区、朗润明珠、宁馨小区等。


  君临天下小区、明达小区、幸福小区、公安局家属楼、教育局家属楼、天中家属楼、金帝城高层、交警队家属楼、老汽车站家属楼、县医院家属楼、工行家属楼、华鑫苑一期二期、工贸家属楼、中京商场家属楼、技术监督局家属楼、锦绣花园、契丹小区、盛世中京公馆等。


  三、分类条件与审核批次


  (一)类别、批次、时间


  根据适龄生及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和居住地,将招生片区内学生入学条件划分为三类七批次,分时间段按类别和批次依次进行审核确认。


  一类一批次:学区内有户有房


  适龄生与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既有户籍又有住房。


  一类二批次:学区内有户无房


  适龄生与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户籍,但父母无住房。


  一类三批次:学区内有房无户


  适龄生与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无户籍,但有住房。


  二类四批次:学区外城区内有户有房


  适龄生与父母在招生片区外城区内有户籍有住房。


  二类五批次:学区外城区内有户无房


  适龄生与父母在招生片区外城区内有户籍,但无住房。


  二类六批次:学区外城区内有房无户


  适龄生与父母在招生片区外城区内有住房,但无户籍。


  三类七批次:城区内无户无房


  适龄生在城区虽无户籍、无住房,但符合进城务工或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按照适龄生实际居住地社区登记和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确认。


  (二)优先条件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司法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条件的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学。


  2.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其兄(姐)按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本着“长幼随学”和“双向调剂”的原则,在符合招生入学基本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将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安排同一所学校就读。


  3.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


  4.在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和阳光招生分班时,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三)报名出具证件


  适龄生全家二代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1.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要提供相关的出生证、结婚证等关系证件。


  2.房产证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孙三代户口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


  3.未办理房产证的需要提供网签合同和机打发票。


  4.属于房产抵押和小产权房,需要同时提供学生监护人的原始购房票据以及公证书(私人之间变更的合同、票据不予认可)及2022年度取暖费和近3个月的水电费票据。


  5.无住房无户籍的需要提供居住地社区登记和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注意:


  1.以上所需户口、房产(不含车库)等有效证件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结束日期。


  2.以上提供的各类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上传照片清晰,以便查询,因信息不实等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工作程序


  (一)审核招录


  1.发布公告。


  天义第三实验小学在学校公众号(附件3)、学校主要出入口张贴招生公告,告知家长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报名网址、网报须知、审核地点、审核材料、咨询电话等。


  2.网上报名。


  2023年8月8日至12日为网上报名阶段。报名网址:请家长通过登录蒙速办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附件4)。报名结束以后,家长需要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或天义第三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应服从县教育局调剂。


  3.网上初审。


  2023年8月13日至15日,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初步确定学生批次,并在天义第三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各批次学生名单信息。


  4.审核公布。


  2023年8月16日至20日。家长根据学校发布的初审批次名单,持打印的网上报名信息和所需审核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天义第三实验小学北校区现场审核。学校会及时对各批次审核结果通过不同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公布。


  5.现场摇号。


  若出现本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招录名额时,启动摇号程序,符合优先入学条件的不参与摇号,直接录取。天义第三实验小学通知家长参与摇号,摇号结束后,学校及时发布未摇中学生的信息,学生和家长可选择到未满额学校参与报名和审核。若下一所学校报名人数仍超出招录名额时,继续通过摇号确定。因个人原因错过摇号机会和未摇中的学生,一并由县教育局调剂入学。


  6.确认录取。天义第三实验小学公示无异议后,按批次进行录取。


  7.分批上报。按照分类分批次招生人数、学生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分别登记、依序装订、分类存档。学生花名册由学校审核小组成员和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分类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二)分班与师资搭配


  1.阳光分班。分班工作由录取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同一时间进行阳光分班,公示方案、公开过程、公示结果,要在分班结束后再统一调配教师,分班结束后学校不得再调剂学生。


  2.教师均衡组合。根据设置班数及分班结果,确定班主任人选,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匹配任课教师。新入学年级的师资配置方案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分班后,无特殊情况,确定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更换或调配。县教育局和学校分别留存班主任抽签结果文本,以备上级随时督查。


  (三)建籍入档


  1.建立电子学籍。录取分班结束后,学校严格按录取及分班结果进行学籍注册,学籍要与实际班级人员相符,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在学籍网虚设班级。


  2.规范转学流程。一年级新生在学籍网上建立电子学籍的第一学期不允许转学。生成学籍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第二学期初,拟转入学校有空位且符合入学条件方可转学,按转学程序办理。转入的学生严格按阳光分班流程进行分班。严禁任何人私自接收未录取或未办理学籍变更(转学)手续的学生。若出现辍学、流失、空挂学籍等现象,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2023年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天义第三实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力大、涉及面广,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学校领导、环节干部和每位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强化正面宣传与引导,充分利用家长会、微信群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和方案,使之家喻户晓,得到理解与支持,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与和谐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明确工作责任。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要承担起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牢牢抓住学生户籍及房屋产权信息核实的关键环节,坚持对学生、家长、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实事求是。


  (四)关注特殊群体。学校关爱小组、班主任和教师要详实了解新入学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时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档案,搭建家校沟通平台,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同时,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一帮一”“结对子”“献爱心”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及留守儿童的实际困难,有效遏制辍学、流失现象,确保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五)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自行跨区域招生。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原则干扰招生入学秩序和阳光分班、均衡搭配师资的基本原则。学校对监管不力、审核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给予严肃问责。对有违纪行为的个人2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职晋级。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宁城县天义第三实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天义城区中小学划片示意图


  附件3:天义第三实验小学公众号及联系方式


  附件4:网上填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