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社会人员(不含未就业应届大学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等级、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如学校特别规定教师资格证学科,以具体要求为准;
(六)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7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7日以后出生);
(七)如岗位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7日;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2023年度丰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复审的方式。
(二)报名程序
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7日9:00-2023年6月9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zhaopin.ft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时,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表,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岗位要求。
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6月9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且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招聘单位不负责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除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1.本人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5.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7.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须提供存档证明;
8.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网上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自行打印《资格复审确认表》,并携带《资格复审确认表》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四、初试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6月15日8:00至17日17:00从报名系统(https://zhaopin.ftedu.cn)中打印准考证。初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能力,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初试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9:00-11:00,要求详见准考证。初试成绩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ftq/rsrm/zwgkrsxx.shtml)公布。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复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
复试分为学校专业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学校专业技能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结构化面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任意一环节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均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复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占40%和复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开始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需强调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社会在职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日内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不能办理手续的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见《2023年度丰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丰台教委咨询电话:63833981,63852172。
附件>>>点击查看
原文标题:2023年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5/t20230526_3114199.html